作者:慢遊客(不在線上)
日期:2010-03-26 20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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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蘭賣淫合法化始自2000年,在這裡性工作者都是個體經營,因此必須向政府納稅;然而人權團體估計,每年約有3,500名東歐和亞洲女性被走私至荷蘭,被安排在秘密妓院或非法伴遊機構賣淫,這些女性經常沒有人身自由,並飽受虐待。

由多條穿梭在運河間的窄巷構成的紅燈區,陳立了滿滿的性商店,在此特區的咖啡店吸食、販賣大麻都屬合法行為;紅燈區觀光主管機關稱:紅燈就和荷蘭的博物館、咖啡館一樣深具吸引力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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