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宜蘭綠色博覽會 漂流木景觀園藝設計競賽 逸品分享
葛瑪蘭(不在線上)
日期:2010-03-18 10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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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競賽主題:將以漂流木,藉由藝術創作,結合景觀設計而賦予其新意義,創造成嶄新面貌之藝術品,融入於我們的生活中。
二、參加對象及資格景觀園藝創作者,並檢附創作設計圖說及創意理念概要。
三、競賽日期、地點99年3月27日,綠色博覽會奧林匹克館外側。
四、報名方式:
    1.以郵寄或親自報名方式均可。
    2.報名單位:宜蘭縣政府農業處林務科,連絡人:林育助03-9251000轉1511。
    3.每組參賽者(以3人為限)需繳交近一年內兩吋照片乙張(製作參賽證)。
    4.材料補助費:每組15,000元整(比賽當日發給)。
    5.報名日期:99年1月18日至3月19日止。
五、競賽方式:
    1.漂流木藝術創作藝術計分:以漂流木創意佔總分百分之60,景觀設計佔總分百分之40。
    2.評選委員由主辦單位敦請。
    3.決賽組(10組)入選資格評選:99年3月23日由評選委員依報名資料予以審查選定(10組),主辦單位公布名單並通知入選人員(入選組需繳交報名費5,000元整,競賽當日發還),遴選結束未入選者主辦單位郵寄退回報名資料。
    4.由主辦單位完備室外空間陳設10個位置,各組基地尺寸:寬3公尺、深3公尺。
    5.依主辦單位抽籤決定參賽者位置。
六、競賽流程:
    1.99年3月27日:
      8:30-9:00參賽者報到
      9:00-9:20參賽者就位及競賽規則說明
      9:20-16:30創意製作
      16:30參賽者離場
    2.99年3月28日:
      i.由入園民眾評選(佔總分百分之五):3月28日(星期日)上午10:00時,由主辦單位隨機邀集20位入園民眾自由投票(主辦單位製作評選方式,並贈送紀念品予參與人員)。
      ii.評審委員評審(佔總分百分之九十五):3月28日(星期日)下午14時由五位評審委員評選。
七、競賽結果:
    1.由評審委員宣布評選成績及名單(取前三名)。
    2.競賽完成作品作為主辦單位展示作品至活動結束(展示至99年5月9日下午17時,活動結束後創作者自行處置,請主動告知主辦單位選擇自行搬回或代為處置)。
八、獎勵內容:
冠軍乙名-獎牌壹只-獎金陸萬元。
亞軍乙名-獎牌壹只-獎金參萬元。
季軍乙名-獎牌壹只-獎金壹萬元。
九、申訴:
1.比賽爭議: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,以評審團判決為終決,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,亦不得提出申訴。
2.合法之申訴:應由創作者簽字蓋章,用書面向評審團正式提出,以評審團之判決為終決。
3.有關競賽上有發生之問題時應向評審口頭提出,但仍須照規定於三十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。
4.評選進行中,選手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評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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