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所謂「難」登大雅之堂,大多是客觀環境上無法入大雅殿堂;本文用「不」登大雅之堂,源自爵士樂本就是很輕鬆的音樂,因此主觀上我並不想入大雅殿堂,以免聆賞音樂都要正經八百的;有沒收過音樂會邀請函上特別註明「請著正式服裝」,畢竟西裝革履聽爵士樂讓我全身很不自在。 上文中有提到:「………….或是強調藝術一定要入殿堂,其實都是某種專業的偏見,確實沒必要毫無保留地接受」,上文又提到:「……………….爵士樂,重要的是自己喜歡、聽了愉快,何必在乎非要入藝術殿堂;對於我來說,T恤、牛仔褲,來杯威士忌,甚至煙霧迷濛的小酒吧,輕鬆隨興才是讓我著迷之處」。我無非在以自己的觀點說明爵士樂就是很輕鬆的音樂,因此我認為不要入音樂大雅殿堂,才符合爵士樂最原始的精神。 事物有不同面貌,每個人角度不同,爵士樂當然可各說各話;論壇精神在表述自己觀點,沒有絕對必要說服任何人接受,也不需為此大家爭得面紅耳赤;換句話說:輕鬆各表才是爵士樂迷的風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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